一、法律依据
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4号,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二、技术规范
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公告2018年第14号);
三、收费依据
1、《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文件;
2、《其他收费文件》;
四、技术成果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环境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备案审查并取得备案回执。
五、优秀案例
营山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南充市营(山)蓬(安)仪(陇)三县城镇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