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西藏三峡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公告。据了解,天晶光伏增配储能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存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原则,天晶光伏增配储能系统容量为5MW/20MWh,类型为蓄电池储能,储能电站选址位于原光伏场区内。新建10MW光伏+10MWh储能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10MW,配置储能系统容量为2.5MW/10MWh,类型为蓄电池储能。
公告中提出,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监理服务业绩。
原文如下:
三峡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21100130555)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招标人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采购: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监理服务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昌都市天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益庆乡索那行政村日西自然村,紧邻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20MW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天晶光伏),距八宿县直线距离约70km,距昌都市直线距离57km,场址区域地形平坦,地势开阔无遮挡,地表植被为草地,海拔高程介于4320m-4340m之间,场址区域附近有国道G214、省道S303、乡道、村村通,交通条件良好。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1)天晶光伏增配储能项目
根据西藏自治区存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原则,天晶光伏增配储能系统容量为5MW/20MWh,类型为蓄电池储能,储能电站选址位于原光伏场区内。储能装置通过35kV线路接入至开关站35kV母线,并对原35kV配电装置及预制舱进行接入改造,对原开关站综合楼进行装修升级。
(2)新建10MW光伏+10MWh储能项目
拟新建项目场区紧邻天晶光伏,综合管理区、开关站及送出线路与天晶光伏共用,规划装机总容量10MW,配置储能系统容量为2.5MW/10MWh,类型为蓄电池储能。新建光伏和储能通过35kV线路接入至天晶光伏开关站35kV母线,并对原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进行接入改造,以及对侧升压站改造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天晶光伏增配储能项目监理服务
天晶光伏增配储能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增配储能项目施工准备,储能系统工程建设(含储能系统)、原35kV配电装置及预制舱接入改造、原开关站综合楼进行装修升级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调试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设备材料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等工作。
(2)新建10MW光伏+10MWh储能项目监理服务
新建10MW光伏+10MWh储能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项目施工准备,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储能系统工程建设(含储能系统)、35kV送出工程及对侧110kV升压站改造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调试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设备材料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工作。
2.3 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直至移交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08月10日,其中天晶光伏增配储能项目计划投产并网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新建10MW光伏+10MWh储能项目计划投产并网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5月30日前。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为竣工验收后24个月(监理服务实际开始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光伏电站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或任命书或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近2年(2020、2021年度)无亏损;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